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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好不容易手頭有點零錢,我到雜貨店拎了手台啤晃到廟口去。
剛過晚飯時間的廟口只有幾個人,我覺得自己的穿著和所有人都格格不入。印象中這個時間的這個地點應該就像是五星級飯店金碧輝煌的交誼大廳那樣冠蓋雲集,只是把西裝禮服換成汗衫短褲,把領帶皮鞋換成毛巾木屐罷了。樹底下擺的那盤暗棋還沒有人去接手開場,賣香腸的小販剛架好推車,放在車上賭彈珠的機器自然也還沒開張。我四處張望,踅到用水泥塑了盤龍的門柱底下坐著。剛坐定,發現四周的人慢慢地多了起來;看來這裡的作息多年來還是沒變,只是我來早了。
我突然發現,人群裡有個我似曾相識的身影。
那人長得蠻魁梧,過了中年肚子上少不得有些肥油,粗著脖子赤紅著臉,背了包東西手指挾了根菸晃晃悠悠地胡逛。我對他歪斜在腦門上的帽子以及笑聲驚人的嗓門兒很有點印象,但一下子就是想不清楚在哪兒見過他。一直到看清楚他背著的東西原來是架手風琴,我突然想起他是馬奎斯筆下的男子漢富科西斯。他在各地流浪,只要出點錢,就可以聽他用手風琴伴奏隨興唱出的異鄉消息。我們曾在好幾年前有過一面之緣,不過,這幾年來倒是一直沒再見面。
我揚著手招呼他,他先是一愣,接著咧嘴大笑─他認出我來了。
富科西斯一屁股往我身旁坐下,自行囊裡摸出一包油漉漉的花生,順手拿過一瓶我的台啤,齜著牙撬開瓶蓋,仰著脖子就灌下了一大口。他伸袖子一抹嘴巴,拍拍我的肩膀,「真是他鄉遇故知啊,老朋友。這麼多年不見,沒想到在這兒遇到你。」是啊是啊,我笑了笑,也灌了一口酒;想起幾年前在一個小酒館裡遇到他的時候,他正彈拉著手風琴扯開嗓子大聲唱歌,突然,我有再聽聽他那種走唱腔口的渴望。
嘿,唱首歌吧;我說。
他放下酒瓶,笑著搖搖頭:「老朋友,我知道你喜歡那種走唱調調的滄桑感覺,但那是因為你從來沒有那樣漂泊。流浪走唱的日子勞頓辛苦沒有明天,不是我這種性子的人很難如此過活。而且啊,」他吞了口口水,「我可以在很多地方表演走唱,但就是不敢在這裡獻醜。因為,這裡有更本土、更資深、也更滄桑漂泊的前輩。喏,」他的眼光落向廟堂大門邊的另一根盤龍門柱,「他就在那裡。」
我順著他的眼光看過去,發現一個半瞇著一隻眼睛的老人,拿著把像從歲月之河中撈出來的月琴。
老人慢條斯理地調著弦,端好了月琴,隨手撥撥弦試試聲音。那簡簡單單的幾個錚鏦,擴散在空氣裡彷彿有一種力量;剎那間,廟邊小販的吆喝聲、各式燒烤小吃的香氣、樹底下棋賽的廝殺以及廟堂台階下的高聲談笑,都在瞬間失去魂魄、靜了下來。瞇著一隻眼睛的老人張開沒多少牙的嘴,看似隨興地唱道:
「思啊∼想啊∼起……」
在這個故鄉小鎮渡過的童年、純樸的求學階段、失意的青澀初戀以及負氣離家,數十年不曾再回故里的往事,在一眨眼間如突起的大浪當頭壓下,將我捲進回憶的渦流。在多年後終於回到家鄉,我已經成了一個完全的異鄉人;但在「思想起」民謠自老人口中唱起時,我終於找到了某種惆悵的歸屬悸動。我抬起頭看看周圍,喧囂依舊,原來,剛才暫時停住的,是我自以為是的世界。
「怎麼啦?」男子漢富科西斯拍打我的背,「失魂落魄的?」
「嗯,」我眨眨眼,望著老人,「我想,我也該唱首思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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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孤兒?在哪裡?《•》發條兔子充氣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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