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斧狼窩狼窩雜寫客倌放話
狼窩雜寫•080213:年終 KTV 之轉吧七彩霓虹燈

週末車潮加上四處開挖的工程,我到達的時候,已經遲了。

阿曼端上調了椰汁的白酒,我婉謝了,說得先吃點東西墊墊肚子;螢幕上頭播著一首我沒聽過的曲子,盯著字幕發了會兒愣,想想,上回踏進 KTV 包廂,居然已經是一年前的事了。

「其實,唱 KTV 啊,可以說是最能代表我們台灣人的休閒活動了。你看,KTV 包廂小小的、擠擠的,空氣嘛糟透了,又沒什麼安全措施,但是大家對著螢幕就開心地唱了……上道啊。」

這段話出自李立群演出的《臺灣怪譚》,從高中開始不知反覆聽過多少回了;那時對這話只會一笑置之,畢竟,那時候得要舉辦重要活動,諸如:迎新、送舊、慶祝生日或者大考結束,才會到平時消費不起的 KTV 包廂去啊。

到了大學時代,去 KTV 或者學校附近卡啦 OK 的機會更多了。

去卡啦 OK 自然不像在 KTV 包廂這麼自在,但消費較低一些,每桌客人輪著唱,也有比較多時間可以和同桌的友人們閒嗑牙,講些當時重要無比實則也不過如此的話題。某家卡啦 OK 因為有打工的同學在櫃檯裡當內應,所以我們點來當啤酒小菜的魷魚絲總能偷偷免費續碗;某家卡啦 OK 的老闆娘因為是同校畢業的漂亮學姊,所以我們不但不愁點男女對唱的曲子沒有女聲伴唱,還能夠在打烊後和工作人員一起吃宵夜。當然,去卡啦 OK 雖然比較便宜,卻有別的風險,比如鄰桌美眉因為你唱得不賴向你舉杯時,你得機靈地瞧瞧她身旁男伴的臉色才決定下一步要怎麼做,或者當某一首歌當紅的時候,可能一小時內會重覆聽到好幾桌的客人都扯著喉嚨嘶吼同一曲調。

不過對著滿屋子陌生人唱歌有時感覺還是不像在 KTV 包廂那樣自在。迎新、送舊、慶祝生日或大考結束,我們還是會到 KTV 包廂去;或者是恭喜某個朋友初啟的戀曲,或者是感歎某個朋友暴斃的愛情,或者是為了喝酒,或者,就只是為了唱歌。

約好了的同事友伴們陸續到了,服務人員進出上菜的次數少了,我們夾帶進場的紅酒於是明目張膽地喝了開來。我快快地把朋友幫忙買進來的摩斯漢堡吞進肚子,先嚐了椰汁白酒,再將一只倒了紅酒的高腳杯據為己有。

一年前在 KTV,參與的成員大約也是這麼一群人,變動並不大;大家平時相處的時間很長,見到的卻大多是彼此面對繁重工作時的那個面向,但也因如此,每個出席的成員這一年來有多麼辛苦,或許就只有一同出席的這些人最為瞭解,就算不能夠完全瞭解,也能夠完全體會。

剛唱完歌的有酒可喝,還沒輪到自己點播歌曲的手裡也不會空著,於是大家三三兩兩地相互敬起酒來;拿著麥克風的一定都有掌聲,再遲的人進場也會響起歡呼,於是連一向覺得自己完全是個 outsider 心態的我,也不禁笑了起來。

《K 歌之王》播得有點兒早,大夥兒要我學 MV 裡的陳奕迅蹲在螢幕前唱,但場子還不夠鬧;待到vanny 上臺的時候,大民和 shopping 已經照例掌握住全場的情緒,一個個唱名要臺下的每個人已經輪番向姑媽舉杯擁抱,不知道有幾個人聽到 vanny 唱的《一言難盡》,但絕大部份的我們心裡都知道,有許多說不清楚的彆了一年的鬱結,其實就需要在這個時候靠著別人寫好的曲和詞,叫一叫聽一聽然後讓它們消弭於無形。

平時看來文靜的孟潔唱起快歌毫不含糊,熟練的肢體動作更是讓現場氣氛瞬間加溫的絕佳利器;粹倫站在舞臺的高腳椅上引吭高歌,仍然保持清醒的阿讓二話不說竄到一旁護著;nina 和健民被拉進場子裡亂成一團的圈圈中跳起舞來,點唱《傻瓜》的伊純和珍甄唱完後相互感嘆 MV 中的張孝全實在很帥。

然後很熟悉的貝斯和鼓點前奏響起來了。螢幕上的字幕出現唸白。我快快地接過不知是誰遞來的麥克風,正好來得及喊出最後一句:

「且讓我們帶來這首:轉吧七彩霓虹燈!」

配合小應的 keyboard 前奏,大家全都吼了出來。

舞著的那些人更歡了,笑著的那些人更樂了,酒似乎再沒得開了,但,大家也都一起醉了。

轉吧轉吧七彩霓虹燈,讓我看透這一個人生,
讓那沒有答案的疑問,統統掉進雨後的水坑;
轉吧轉吧流汗的人們,忘掉憂愁和煩悶,
隨著那穿腦的歌聲,證明這還是彩色的人生∼∼

跳舞的、喝酒的、坐在後頭沙發上帶著笑的和一片混亂中仍在唱著的,似乎全都籠在俗麗的彩色燈光中──雖然包廂裡其實沒有舞廳當中的七彩燈光,但在同一個空間裡奮鬥了一年的我們,都在這個剎那找到了這一夜一起唱歌的理由。

轉、轉、轉吧七彩霓虹燈!

毋關《臺灣怪譚》裡嘲諷的類比,毋關有沒有迎新送舊之類活動,今晚我們在 KTV 裡頭,其實是為了證明:

一年來的所有不爽與疲憊,其實都是為了此時此刻,幸福可愛的人生啊。

說過不會給妳寫首十四行;但,【假如終於給妳這首十四行】……
身為沒人要猜的謎語您需要尋找累漬象限。【累漬象限•沒人要猜的謎語】。

行家

肉票已經按照計劃綁架了,勒贖電話已經按照計劃撥打了,現在就等去領贖金的那個傢伙進行最後一步,大家就能按照計劃徹退了。

畢竟大家都還是學生,說起來各階段手法都不算專業,不過經過長期討論的計劃近臻完美,剛還有個成員開玩笑說,不如畢業後就專門來幹這一行好了,咱們一定會是行家。

說得倒簡單,另一個成員笑著啐了一口。

這事兒的確沒那麼簡單。事實上這個計劃之所以能夠成功,最重要的就是這個去取贖金的傢伙。

他夠機靈,但還沒聰明到發現自己其實是顆棄子;整個計劃的結尾,就是要用他來吸引警方的全部注意,讓在接應的成員能夠在車站以廢紙袋換走贖款,等他到了他以為的約定地點,才會發現上當。

其實,除了他之外的所有成員,都會在車站換到錢的當口一起搭車離開;他到達所謂約定地點時,不但會發現那兒已經人去樓空,鑑視人員還會發現絞死肉票的繩索纖維上頭全是他的表皮組織。所有成員都已經設計好了不在場證明,屆時就算他再怎麼辯解,這案子也沾不到大家的身上。

說來諷刺,有好些不在場證明,還是他幫忙想出來的呢,他可能怎麼也想不到,自己是給自己找了大麻煩吧。

徹離十分順利,但稍晚大家卻發現,用廢紙袋換來的贖金袋,裡頭裝的還是成綑的廢紙。負責交換的成員首先被懷疑,但隨後大家又在新聞裡發現兩件事:他沒被逮,肉票也沒死。

原來他才是真正的行家!大家這才驚覺,原來以為是整夥人在操弄他,但其實是他操弄了整夥人。

過了幾年,某次大家在其中一名成員的家中聚會,酒過三巡後聊起這事,都笑著感嘆年輕氣盛時居然會幹這種事;接著有人談起,某回出國旅遊,居然在某個熱帶小島上遇見了當年被綁來當肉票的的教授。

那個討厭的教授,在經過這起事件之後,便離開學校不知去向,原來這幾年都在國外逍遙;那個成員說:真不知他哪來的錢?

我記得教授家裡沒有恆產,當年那筆贖金有一大部份是學校幫忙出的;另一個成員說:算起來裡頭還有我們繳的學費呢,這筆錢倒不知被那個行家花到哪兒去了?

說起這事,大家紛紛提供了自己的猜測、推翻別人的理論;吵吵嚷嚷的時候,沒有人注意到電視上有則新聞報導,有具屍骸,今天剛被從他們當年用來囚禁教授的那間廢屋牆中被掘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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